病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1:35:16
病案管理制度15篇

病案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病案管理制度1

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病案管理制度2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病案管理制度3

一、医院病案统计室负责做好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门诊病案由门诊病人自行保管,急诊观察病案由观察室保管。

二、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天收集病案,在病区依序整理的基础上,对病案进行复核、整理,将符合要求和稍加整理就符合要求的病案装订成册,及时做好计算机的病案首页内容输入和计算机分类索引输出工作。

三、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要将不符合要求的.病案及时反馈给各病区的病案质量专管员,在两周内病区完善后,再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签名手续。

四、每月定期按病案借阅制度清理借条或借阅登记本一次,对到期或超期未还者进行催讨。

五、建立病案归档奖罚制度。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病案室,节假日顺延。

六、建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借阅、复印等规章制度(另订)。

七、住院病案原则上保存30年。

病案管理制度4

一、日常管理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三日内(包括死亡)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处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 ……此处隐藏5898个字……病案室前,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移交后由病案室再核查,病案管理委员会定期抽查并开展评比活动。检查人员要认真、仔细。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病案一律不准上架。

2)病案质量检查应以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用)》为标准,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应及时通知责任医师来病案室补记,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3)临床各科应按事先规定的时间定期来病案室复核病案质量。

4)病案质量检查后应进行质量评定,划分等级,并进行登记,定期把检查结果分析总结后向医院管理部门汇报。

5、病案室管理、防火安全和计算机使用、管理

1)严禁在病案库、计算机房内吸烟和使用一切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病案室。

2)库房内无人把守时要把门锁好,下班时必须检查门、窗、水、电安全情况。

3)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及防火设备的检查,节日前尤应做好水、电的安全检查。

4)教育宣传重视安全防火工作,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非本室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病案库,进入病案库要衣帽整洁,穿软底鞋,着工作服。

6)定期打扫病案库卫生,保持整洁。

病案管理制度13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

(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

(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14

随着院前急救业务量的不断攀升,急救业务的不断拓宽,急救设备配置的不断完善,中心对院前急救病人的抢救能力在不断提高。但鉴于院前急救中危重病者病情凶险、且变化快,数分钟内即可危及生命,有的危重病人在家属发现时或急救人员抵达现场时已经死亡,有的病人虽经急救人员全力抢救终因病情危急,在抢救现场和转送途中死亡。为了防范院前急救纠纷,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水平,并对院前急救现场及转送途中死亡病人的死因进行分析,故中心要求对现场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实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及死亡病案讨论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死亡病历报告制度

1、报告时间:急救队员现场对死亡病例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中心调度室报告情况以便掌握统计。对现场危重病在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者,白班出诊人员应在当班时间汇报中心领导,夜班出诊人员应于次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周末及节假日于随后第一个工作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对于到达现场时病人已经死亡,家属提出异议的,应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告中心领导,便于及时处理。

2、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及对病人死亡原因的初步诊断和抢救过程概况。

3、报告部门:急救中心是实行死亡病人报告制度的职能科室,急救队员应按要求将死亡病人情况报告中心当班负责人或中心领导。

4、病历要求:经抢救的死亡病例,必须详细填写,应真实记录抢救过程及环节,完善病历资料及死亡登记,并现场告知家属开具死亡诊断证明所需的资料。

5、对于非常死亡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在现场抢救或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即为死亡病例。

2、病历要求:按照病历书写要求,详细书写、真实记录,认真完成每一死亡病例的病案,为病案讨论提供确凿依据。

3、对于死亡病例应认真组织进行病案讨论,病案讨论程序和资料按规定执行。病案讨论准备及程序:

(1)应由急救科专人负责组织并在当月进行,由急救科确定讨论病案及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确定主持人;确定记录员。

(2)向参加病案讨论的相关人员提供死亡病案资料。由相关急救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病案讨论依据。

(3)参加讨论人员熟悉病案,查找资料,做好讨论准备

4、应详细记录病例讨论内容,汇总归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病案管理制度15

一、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在科室内吸烟。

三、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经常维护保养。

四、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五、做好防尘、防虫、防光、防辐射、灭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间的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存。

七、工作人员下班前,须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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